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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6-09-24

根据北京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京政办发〔 2012〕62号),为做好202 7 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申请

(一)申请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 21 年 9月至202 6 年 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二)申请时间 及 方式

申请时间为 202 6 年 10月 9 日 9时至1 0 日 17时。

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 需向报名单位提交考生及其父母 (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双方或一方)的下述 申请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明: 考生及父母的 身份证 。

2 . 亲子关系 证明: 考生 与 父母 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 考生 与 父母 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 考生 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三项证明提交其一即可)。

3.在京居住证明:父母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4.社保缴纳证明:父母 20 21 年 9月至202 6 年 8月 的社保缴费记录( 北京市社保可通过京通小程序或 APP、支付宝APP、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打印;央属单位的社保可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12333小程序进行查询打印) 。

5.学籍证明:往届生提交高中阶段毕业证;应届生由学籍校开具具有本市 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 3 年的证明。

应届考生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学籍所在学校, 学籍校不是报名单位的考生报名单位为学籍校所在区高招办; 往届考生报名单位为原学籍 校 所在区高招办。

( 三 )申请条件审核

报名单位对 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 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提交 市公安局、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 进 行审核。审核结果 由报名单位于 11月1日前通知考生。

二、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三、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的考生按照报名所在区高招办要求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单位同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现场资格确认时间由各区自行安排,但须在 202 6 年 11月11日之前完成。

符合条件并完成上述三个报名阶段的随迁子女考生,方可参加 202 7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类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学生从高等职业学校高职毕业后,可参加优秀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段学习的推荐与考试录取。

北京市及各区高招办地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