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院系)应对申请书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字盖章。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遴选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加盖高校、区教育局或有关单位公章。

各高校研究人员的项目申请材料报所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校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各区教育局所属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材料,应报各区教育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有关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请各单位严把质量关,按照限额数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