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 5:4:1 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 50% 、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 40% 、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 10% )合成总分(满分 450 分),择优录取。

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 10% (即满分 45 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