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要求,31个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推荐的2026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中,共有1826项通过资格审查,现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至2027年1月10日。
微资讯 · 来源报道
微资讯 · 来源报道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要求,31个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推荐的2026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中,共有1826项通过资格审查,现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至202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