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工校验审核(集中校验审核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 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含毕业学年之前不符合条件但毕业学年符合条件的人员,外省户籍省内高校毕业生),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的残疾人证以及属于特困人员身份等相关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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