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 9 月 4 日 1 7 :00 前向当地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提出复查成绩的书面申请(附件 1 )。复查内容为答卷是否 错评、 漏评 ,卷面 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

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汇总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名单(附件 2 )及数据(电子版),加盖公章后于 9 月 7 日 1 7 :00 前报送到我院考试招生二处 ;同时,须于 9 月 7 日前将名单导入广东省 中职技能证书报名系统 。